要盡快做出產品,不要追求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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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杜麗嬌
編輯 | 獅刀
圖片來源 | 攝圖網
Facebook創始人扎克伯格在創業初期有句話,叫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快速破局),意思是要盡快做出產品,不要追求完美。扎克伯格相信,早一步做出產品,之后不斷迭代,公司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隨著Facebook的巨大成功,這句話很快就被全世界的互聯網創業者奉為圭臬。
然而,發展到今天,由于Facebook出現了不少問題,不少人開始質疑這句話帶來的后果??焖倨凭滞馕吨挥嫼蠊?,尤其是忽視對生態的責任。曾經有中國譯者把扎克伯格的信條翻譯成“橫沖直撞“,現在看來,這個譯法很符合Facebook強大之后的所作所為。
中國的互聯網企業也因為“算法中的快遞員”“996是福報”等一系列做法引發眾議,我們開始反思:不計后果的創新真的合理嗎?
我這里向大家推薦《哈佛商業評論》的一篇文章《橫沖直撞的時代已經結束》(The Era of “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 Is Over)。
作者HemantTaneja是一位資深的風險投資家。他認為,伴隨著Facebook泄密丑聞頻發而引起的社會擔憂,公眾不應寬容那些只顧自身發展而無視社會責任的企業。因此,從投資人的角度,不僅要了解企業如何創造價值,更要明確創始人能否肩負起社會責任。
作者在文中說,“公眾對科技巨頭們濫用大數據、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愈發不能容忍,轉而青睞那些致力于解決經濟、社會和環境問題的企業”。
因此,每個風險投資者都應向企業創始人提出如下問題:
首先,產品在保持優勢的同時,如何應對其帶來系統性的社會變革。
在作者看來,如果創始人致力于創建一家真正具有變革意義的科技公司,他們就應該重視這種變革帶來的所有可能性。作者說:“我希望企業家們能深刻意識到,他們的愿景里應包含對其他技術、社會趨勢以及利益相關者的考慮?!?/p>
比如,一名從事生命科學領域的企業家需要有這樣的見解:
當人們壽命延長、但工作機會變少時,世界會變成什么樣子?
社會允許“富人”的壽命是“窮人”壽命的幾倍長嗎?
優秀的企業家應該能看到這些潛在問題的存在并從現在開始就制定解決方案。
作者在印度長大,十幾歲時移居美國,Facebook建立起作者與兒時伙伴保持聯系的橋梁。然而,Facebook的創新帶來的不只是“美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這個平臺對公眾成了巨大的損害,但Facebook卻未能預見并及時止損。
未來的企業家應該重視這一問題,避免重蹈Facebook的“覆轍”。正如美國前首席數據科學家DJ Patil 所說的,企業的目標不應該是完美的發現,而應該是合理的預見。
其次,企業在增長的同時應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并產生最大影響力。
“增長”是大多數風險投資中的核心話題。作者看來,對任意一家企業來說,最佳增長率取決于多種因素: 招聘員工的速度、所提供服務的復雜程度、擴張的資本密集度、以及企業規模、業務成熟度、市場競爭等等。
通常,風險資本者提倡“贏家通吃”的理念,以影響初始客戶目標為代價,一味推動企業擴張?!叭欢?,這一觀點將越來越站不住腳”,作者表示,市場將懲治這種激進的增長模式。
如今,當企業家們一方面關心公司能以多快的速度擴張時,另一方面也要意識到:要想創造一個“良性”產品,就需要放慢成長的腳步。
再次,企業需要更負責地運用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培育出一個有利于創新的生態系統。
如今,消費者在企業對自己數據的收集和使用上知之甚少,因此,越來越多的人談“大數據”色變。作者認為,無論監管部門是否采取相應行動,數據都應以完全公開透明的方式被收集、記錄和使用,這是大勢所趨。
Amazon、Google、Facebook這些喊著“自由”口號的平臺早已變成了科技壟斷巨頭。一家小零售商如何與Amazon相抗衡?然而,Amazon所擁有的大數據優勢恰恰就是因為這些小零售商的聚沙成塔。雖然對數據的掌握使巨頭們得以提升它們的產品和服務,但它們也扼殺了創新、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因此,這些“數據壟斷者”不僅有義務促使價格公平,更有責任幫助社會開創一個充滿活力的創新經濟體系。不然,就只有讓監管機構使用限制性干預措施這一條路可走了。
最后,定義好企業的多元化并且響應監管。
麥肯錫的一項研究表明,多元化的團隊在業績、人才招聘、客戶導向和員工滿意度等方面上的表現更為出色。這是因為,企業中多元的視角有利于從用戶的感受出發,從而推出更優質的產品。簡而言之,多樣化的思想碰撞更有利于公司的發展。
作者鼓勵創業者采用現有的方法來減少招聘過程中的偏見,例如Rebecca Knight提出的:進行標準化面試、建議應聘者提供作品、簡歷篩選時隱去應聘者姓名性別、不借助所謂的直覺來評判應聘者。
滔滔不絕談論一個價值數十億的商業構想,卻完全不考慮現實中所面臨的監管,再偉大也不過紙上談兵。有一個問題常常讓作者不解:創業者們對他們即將面臨的監管普遍缺乏基本了解。
作者認為,創業者起碼要知道誰是他們所在市場中的關鍵決策者,并考慮何時何地以何方式與他們建立合作。
正如前段時間的電子煙行業和財商教育行業,曾被高調“神話”,也狠狠墜落下“神壇”。
遇到危機才想到與監管機構建立聯系,這是毫無效用和價值的。只有持續、統一的對話方式才能幫助監管者更加了解市場,進而完善監管機制。
作者總結說,投資于“有責任的創新”,不僅有益于社會大眾,還能提高科技創新的生存能力。對于風險投資者來說,方能乘風破浪、一往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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